学院各部门:
根据《贵大发【2007】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2007年11月16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院于2007年11月19日至30日(第12至13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就本次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院的教学工作运行情况。
二、检查内容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主要是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对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教学运行情况、教师在教学中的状态、学生学习风气和学风建设等方面进行检查。此次检查不进行本科新专业检查评估。
三、检查方式
1、学院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
组 长:张德恩
副组长:王翰建、余颖、王道节
组 员:学院领导和教务科、实践科、学生科、团委、学生党总支、院教学督导组等部门、机构的同志。
2、教学检查工作的内容由学院教学督导组具体实施,院教务科及各系教学秘书协助进行。
3、各系由联系领导主持召开二至三次学生座谈会,一至二次教师座谈会,并于11月28日前将座谈会的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交到学院教务科。教学督导组和辅导员要分别参加各系的座谈会。
4、各系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后,教务科要根据各系送来的基本材料在11月30日前汇总成文一份正式的期中检查报告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并提出改进措施与方案,最终形成学院期中检查报告,在12月3日前报学校教务处及相关部门。
5、学院教学督导组专家听课记录由督导组汇总,学院领导的听课记录由教务科汇总。
6、各系以班为单位开展教学检查,学院随机抽查。学院将采取听课、座谈、查阅任课教师教学日志等文件、抽查学生到课率、上课纪律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检查。
四、时间安排
1、11月16日学院成立教学检查小组,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2、11月19日至30日(第12至13周)为期中教学检查时间。
3、11月28日,各系将座谈会情况整理成文交到教务科;教务科和督导组分别收集、整理听课情况。
4、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学院教务科要写出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上报学校,并送学院办公室。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200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