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中心财务收费制度
1、外来企业来我院开展活动,活动期间收取活动场地费180元/天。场地大小视具体情况而定,场地的大小由我中心规定。
2、若企业活动期间需我中心出租桌椅,则5元/套。桌椅的维护由租者负责,活动期间桌椅出现的一切问题由租者负最终责任。
3、企业若需我中心代理宣传,我中心将负责企业活动期间的一切宣传活动,我中心保证在校园内做到最大的宣传效果和宣传力度。我中心收取宣传代理费50元,宣传费另算。(其中30元一块展板,6元一张海报。)
4、若企业活动期间需音响设备,我中心可提供。音响出租100元/天。在音响出租期间,音响出现的一切问题由租者负最终责任。
5 、若企业活动期间需要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我中心可提供满足企业需要,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劳务费15元/小时。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明德学院勤工助学中心所有。
附: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中心事务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制定一个具体的量化标准,并为管理收费的合理定价提供一个客观的参照标准。
勤工助学中心财务部
200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