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注意事项
一、 办理时间
学生集中办理时间:2008年7月3日—4日
学生自行办理时间:2008年7月1日—2日
工 作 时 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 17:30
二、 办理地点
各有关职能部门办公室 (财务科、学生科、团委、招就科、图书馆、宿管中心、组织人事科、教务科)
三、毕业生离校手续表(见流程表)
姓名: 学号: 系部: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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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宿舍管理中心
清查家具、交还寝室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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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图书馆
清还图书及借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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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科
审核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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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务科
审核教材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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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人事科
党组织关系迁转(学生党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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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团委
团组织关系迁转 (学生团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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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生科
注销学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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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1、请毕业生务必在7月1日—7月4日期间办理离校手续;因客观原因本人要委托他人办理者,被委托人必须出具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请各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生办理户口、档案托管手续,由本人于6月27日前到招就科办理;欠费毕业生的报到证由招就科统一安排;08届毕业生报到证的改派工作由招就科在10月1日前统一办理;
4、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结束后凭学生科签章到教务科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到招生就业科领取报到证;到保卫科领取户口迁移证。领取时间均为7月4日到6日。
5、各部门办理手续以签字、盖章为有效;
6、此表回收后统一交学生科审核存档;
6、7月7日(周一)前,各系(班)学生必须全部离校。领取结业证的学生(在两年之内)向学校提出换证申请,由学校另行通知换证时间及要求。
学生科
二ΟΟ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