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学生宿舍管理,保障学院教学、学生管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我院全体学生提出宿舍管理的具体要求及行为规范,请同学们相互监督、严格遵守。现公告如下:
一、学生宿舍晚熄灯时间为23:30,晚24:00关闭宿舍大门。
对大门关闭后回来的学生进行晚归登记。晚归超过3次,给予通报批评;晚归达到6次者,给予警告处分;晚归达到8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晚归达到10次者,给予记过处分;晚归达到12次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晚归达到14次者,给予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禁止学生在宿舍内喝酒、打麻将,禁止学生在熄灯后违反校园作息制度起哄、燃烧、掷砸物品,
学生宿舍严禁喝酒及存放酒瓶的行为,不允许学生私带啤酒、白酒等酒类进入宿舍。对有此类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给予警告处分。对屡次违犯的学生,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宿舍严禁打麻将及涉嫌赌博性质的一切行为。对有此类的学生一经查实给予警告处分。对屡次违犯的学生,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宿舍熄灯后严禁高声喧哗、起哄、燃烧、掷砸物品等行为。对有此类的学生一经查实给予警告处分。对屡次违犯的学生,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宿舍成员应做到相互监督,对有此类行为的学生应积极检举并反馈相关情况。对知情不报、瞒报的宿舍成员查实后与相关人员将一并给予处理。
四、禁止学生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电饭锅、电磁炉、热得快)
学生宿舍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电饭锅、电磁炉、热得快),一经查实后,除没收相应用电器外,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对屡次违犯的学生按照学生手册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特此公告
学生科
保卫科
宿管科
2008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