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2008年冬季征兵命令已经发布。坚决贯彻执行这一命令,征集选送合格兵员,是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确保国家安全,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保证。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的有关安排,全院各系、各班一定要充分认识搞好征兵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圆满完成今冬的征兵任务。现将征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征入伍条件
1、政治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行优良,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凡是对社会主义制度不满,参加过非法组织或有其他非法活动,“法轮功”骨干分子和不能从思想上、行动上与“法轮功”划清界限,纹身刺字带政治性问题或属于犯罪团伙标志及有碍军容,被判处过徒刑、拘役和管制,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父母亲或其他直系亲属被判刑而本人不能正确对待,有流氓、卖淫、嫖娼、吸毒、盗窃、抢劫、贪污、诈骗和打架斗殴等行为的人,都不能被征集入伍。
2、身体条件。应征公民必须有强健的体魄。身长:男青年不低于1.62米,女青年不低于1.60米;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视力不低于4.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右眼裸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视力放宽至4.5。
3、文化条件。今年征集对象的主体调整为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征集的非农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征集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在县(市、区)范围内按照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顺序进行优先征集。
4、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08年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08年满18岁至19岁,为适应部队一些特殊专业的需要,根据本人志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2008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二、征兵工作要求
1、各系各班要在全院各班级中做好应征入伍的宣传工作,对愿意投入到国防事业中的青年学生要鼓励并及时组织好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从10月28日开始,到11月5日止。
2、本次学院应征入伍限招05-08级男兵,身体健康条件参看应征入伍条件。
3、本次应征入伍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现象,学习成绩科目补考限2门次。学生报名时要提供班主任、辅导员老师评语及近期学习成绩单一份(新生报名参军的需提供高考成绩证明,由招生就业科加盖公章)
三、其他事项
1、学生报名后由学校武装部安排体检和政治审查,对符合应征入伍条件的学生入伍后由学校保留学籍至该生退伍后两年。应征入伍退学后学生如继续留校学习的编入相应年级进行学习。
2、未尽事宜由学校武装部进行解释
明德学院学生科
2008-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