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各部门及08级各班
根据校医院体检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现将我院08级新生体检结果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于体检结果显示为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甲肝转氨酶异常及心律不齐的学生要求到三级以上甲等医院或贵州大学校医院进行复检。复检时间为2008年11月14日至2008年11月19日。并于2008年11月20日之前将复检结果由新生各班统一收齐后交学院招生就业科。由招生就业科提供相关复检结果到校医院进行新生体检最终复查。并据此对不符合体检标准的新生取消学籍、建议休学或其他相应的处理。对逾期不复检或未交复检结果者,造成一切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二、对于体检结果为其他类(不包含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甲肝转氨酶异常、心律不齐)的学生各班主任、辅导员老师应提醒学生积极治疗,避免影响学生在校学习生活。
三、对于体检结果为色弱且根据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专业受限的学生,可在学院现有专业内(非受限专业)及学院允许转入专业内进行专业调整(具体调整名单由招生就业科、学生科汇同教务科协商后报经学院领导批准)。调整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科
200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