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近段时间以来,上海、北京等地高校寝室连续发生烧热得快起火,导致大学生死亡的事件,给集体和个人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为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我院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各系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防火安全意识,防止此类事件在学院的发生。
一、冬季来临,天气日渐寒冷,各系要提醒广大同学不要在宿舍烧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熨斗、电水壶、电吹风、电热毯、取暖器、电冰箱等大功率电器及其他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大功率电器设备,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发动学生干部加强检查,防范于未然。
二、各系要组织全系各班加强防火安全意识教育。各系应积极与公安消防部队联系,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通过讲座的宣传和主题班会,学习如何避免火灾、如何在火灾中生存及掌握在火灾中逃生的知识。
三、学院将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查处有违规使用、保存上述大功率用电器的学生进行处理。违者第一次除没收器具外在全院通报批评,第二次使用与保存违章电器,除没收器具外,取消该生当年评优评奖资格,给予警告处分。对二次以上仍继续使用违章用电器的学生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四、各系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的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务必将此工作做到实处、做到细处。在工作开展中要认真做好计划、记录和总结。对因宣传、教育不到位、检查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学院不定期安全检查的时间和人员安排另行通知。各系自行组织学生干部不定期检查宿舍,由各系在各系开展工作前报计划、方案到学生科备案。各系报送时间为2008年11月25日前。
学生科
2008年11月19日